被执行人王某某原是胡某某的儿媳,自王某某与胡某某的儿子离婚后,王某某一直未搬离胡某某名下的房屋。经过诉讼后,法院判决王某某限期搬离,但是王某某并未履行法定义务,故胡某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员李金茹考虑到双方曾经的关系,不主张采取强制手段,多次来到王某某居住的地方了解原因。原来王某某与胡某某的儿子离婚后,独自抚养孩子,但由于工资微薄,难以维系二人生活,其父亲又没有给付抚养费,更为重要的是,王某某母子二人没有其他可以居住的地方。
经过李金茹的耐心劝解,王某某同意搬离,但要孩子的父亲同意每个月给付抚养费,并将孩子的姓改随自己姓。做通了王某某的工作,李金茹又跑到申请人胡某某的家里,在传达了王某某的想法后,胡某某一家同意给付孩子抚养费,也同意孩子改随母姓,但是并不想双方见面。
李金茹考虑到双方积怨过深,担心双方见面会引发不必要的冲突,随后积极协调公证处和派出所先后进行公证和签字。
(图为王某某家属送来锦旗)
在李金茹的不懈努力下,王某某终于搬离,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也拿到了属于自己房屋的钥匙。
王某某拉着泊头法院执行员李金茹的手说:“李法官,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感谢你,给你送面锦旗吧!” “不用给我送锦旗,你们这么困难,自己好好生活就行了”说到这儿,李金茹松了一口气。一天下来,李金茹口干舌燥,但他心里是高兴的……